將婚姻看得過于理想化,是造成不幸婚姻的又一個根源。常見的理想化婚姻觀存在三大誤區:
(1)愛攀比。有這么一個有趣的現象:在家里,女人可能很少夸她男人的長處,而幾個女人湊在一起,卻可以大談自己男人的好處。女人回到家里, 常對男人說某某家又怎么樣了,自己不甘心,也給男人施加壓力。有時看著言情電視劇里的丈夫對妻子如何體貼,還要回頭看自己的男人一眼。女人的攀比心是明白顯露的。男人也存在攀比心理,別看他不露聲色,背地里卻鉚足勁兒想超過妻子周圍女人們的丈夫。女人把攀比掛在嘴上,男人則把攀比落實在行動上;女人攀比常常有口無心,男人攀比卻常常會使壞。
忽視了自身的條件而盲目攀比,是不明智的。更何況,大樹有大樹的歡笑,小草有小草的樂趣。大樹固然可以炫耀它占有空間的能力,小草也可以慶幸免遭風折的命運。人群中最多的是普通人,普通人過普通的生活,其實是最幸福的。
(2)重統一。常常聽女人對自己的男人說:“你想的就是跟我不一樣。”其實,什么事都要一樣,那結婚干嗎?個人過就是了。世界上絕沒有兩片完全樣的樹葉, 更何況最豐富、最復雜的人的思想呢?家庭中的大事情, 夫妻雙方當然要取得一致的意見, 至于雞毛蒜皮,還是不要太講究一致為好。事實上,家庭矛盾的起因,常常不在大事上,而在那些不起眼的小事上。所謂求同存異, 說來容易做起來難。如果能夠在多數事情上都做到相同,自然是非常好的,可是有不同也不能因此便認為自己的婚姻不幸福。事實上,相異有時比相同好,因為相異才可以互補,而強求一律有時難 免導致陽奉陰違,反而不好。
(3)無爭吵。結了婚的人告別熱戀時的幻想,本應是很自然的。熱戀時想象婚后的生活,一定會相親相愛,甚至重話都不說一句,但這只是幻想。兩個 不同的人結合在一起,能沒有矛盾嗎? 一個家庭里,爭吵是絕對免不了的事。正確的婚姻幸福觀,不應將“無爭吵”作為一個目標。爭吵是緩沖矛盾的“彈簧”,是家庭地震的“減震器”,有不滿,發泄了就好,積怨日久,一旦爆發反而不可收拾。生活中平日口碑很好的夫妻,一夜之間令人咋舌地離了婚的故事,我們不是沒聽說過。爭吵有它積極的功效, 將爭吵的后果看得過于嚴重,耿耿于懷,久久不放,那才是最有害的。
追求理想,是人的天性。這種愿望挺美好, 只是現實是殘酷的,明白這點,對于一個家庭的和睦大有裨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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